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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开始!

发布时间:2022-12-20 14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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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19日,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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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前提条件。

1.申报企业需是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2019年认定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无需申报。

2.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)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3.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。

4.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(二)基本条件。

1.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。

2.2021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。

3.2021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2021年

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。

2022年12月20日—2023年1月20日

附件1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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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 知识产权指标说明

一、所称“Ⅰ类知识产权”包括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)、植物新品种、国家级农作物品种、国家新药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(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)。

二、所称“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”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1.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,其中专利限G20成员、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。

2.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。

3.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。

4.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。

三、所称“Ⅱ类知识产权”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(不含商标)、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(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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