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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标异议

内容

商标异议是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。商标异议申请可有效打击他人抢注商标、抄袭傍名牌等恶劣行为,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,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,也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,才能维护用户自身利益。


申请商标导议需要提交的材料:

①申请书;②委托书;③主体资格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或执照等)。


申请商标异议流程

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方商标违反相关条例的,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商标异议时限为12-18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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