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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市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

发布时间:2021-12-02 10:02

高新区市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


【部委名称】深圳市科创委

【项目类别】高新园区租金减免

【项目名称】《高新区市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》

【申报时间】2021年03月23日—2021年04月23日

【资助金额】有数量限制,受租金减免总额控制

【申报条件】

(一)申请单位应当为在深圳市(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)依法注册的机构。

(二)已入驻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、深圳湾科技生态园、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、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产业用房,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市投控公司)或其授权委托管理单位(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)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。

(三)未列入市科技创新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。

 (四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经国家、省、市政府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(含带头人)持有30%以上公司股份的企业;

2.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;

3.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(含“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”);

4.获得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、工程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或资助的;

5.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创客空间(众创空间)认定或资助的;

6.经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;

7.上年度为100家(含)以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(含“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”)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;

8.获得发明专利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(含)以上,或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2件(含)以上,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%的;

9.市政府支持的对本市产业发展、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或机构。

(五)申请单位获得租金减免期限累计未超过5年。

标签:深圳市科创委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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